为进一步优化城管队伍结构,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满足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管委会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队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城管事业,
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性
4、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5、年龄20-30周岁(1986年4月30日之后至1996年
4月30日之前出生)。
6、退伍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周口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4楼
朝阳路南段
联系电话:18003945800
周口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太昊路中段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006房;
联系电话:0394-8357569
2、报名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填写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队员报名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进行面试、政审等。
四、聘用及待遇
入围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开发区管委会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续签。
聘用人员月工资由基本工资1350元和绩效工资200元构成,另加误餐补助150元。试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误餐补助,签订合同后即缴纳“五险”,交纳标准参照人事劳动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