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开发〔2021〕41号
来源: 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 时间: 2021-09-13 15:53:4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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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周口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开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涛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谷  静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于  杰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胡海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清华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  鹏  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赵  愚  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  方  太昊路办事处主任

时洪涛  淮河路办事处主任

李华正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袁中军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郭永才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涛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

罗  颖  开发区招商服务局局长

冯迎杰  开发区统计局局长

张  帅  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金海  开发区工信局局长

马  力  开发区民政局局长

张国斌  开发区教育文化局负责人

李  坤  开发区卫健委主任

王  磊  开发区信访办主任

齐连杰  开发区农办主任

赵永顺  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郭忠斌  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负责人

杨念国  开发区安监办主任

任淮社  开发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人

王剑峰  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张国华  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洪涛  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负责人

高  伟  开发区交通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由李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李春阳同志、开发区公安分局张国华同志、开发区教育文化局康颖珠同志、开发区卫健委周伟峰同志、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王建同志、开发区农办赵永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食安委决策服务。

2.按照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负责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创建工作动态,负责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材料的上报。

4.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6.食安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