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开发区建设规划及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业项目建设规划手续审批,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地产、商业、综合服务等非工业项目报批工作;
三、负责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配合市级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核发“三证一书”;
四、做好城市改造,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相关工作;
五、协调土地部门做好区内土地开发和土地资源管理;
六、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程序
一、土地方面:申请→拟定方案→市级初审→省级审批→核发批准文件→政府发布公告→国土局受理→政府领导审核→土地招拍挂→批文办理→办结
二、规划方面:收件→办理→办理审核→局领导审核→政府领导审核→发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