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来源: 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 时间: 2024-05-16 10:35: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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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申请条件】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信息变更,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经纳税人申请,也可由税务机关发起变更。其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业主姓名、经营范围不能由税务机关发起。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章

【办理材料】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拨打12366热线,或者拨打各地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责任编辑: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