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规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为“有培训需求、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年龄在16至59周岁,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的非政府供养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考核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经审核,拟同意给予在周口市安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参加电子商务师,培训合格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53人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现予以公示(补贴名单及金额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和区监察工委反映。
监督电话:0394-8597569(港区人社局)
0394-8597663(港区监察工委)
附件:周口港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公示名单
周口临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