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周口经济开发区招聘辅警队员公告
来源: (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 时间: 2016-01-22 08:42:0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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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周口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管理,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20人(非在编)。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20名。其中10名(男性)从事治安巡防工作,公安院校毕业或具备驾驶、擒拿格斗等特殊技能的优先聘用。另外10名(男女不限)从事视频监控平台的值守、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之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4、文秘专业,具有写作才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14:30至2016年1月24日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周口经济开发区2006室(市综合办公楼),电话:03948357569;周口市公安局太昊路分局425室,电话:03948123019。(周口市莲花路中段)
(三)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
(四)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2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一)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
(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2016年1月27日上午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参考《大学生体能测试最新标准》,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政审
依据考试成绩与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发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培训和聘用
入围人员公示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续签。
九、福利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现有城管队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资标准为周口市最低工资1450元+加班执勤补贴+年限补贴。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2、工作每满一年,由太昊分局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敬     联系电话:  18737821382
雷志刚     联系电话:  18638095696

 

 

周口经济开发区辅警队员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